工程师们设计的公路弯道略有一点倾斜,为什么要这样设计?
这个主要是为了防止车在拐弯时,车被离心力甩出去~~~
你学过力的分解吗?其实这个就是运用了力的平衡原理~
车在弯道上拐弯时会产生以弯曲中心向周围方向的离心力(设为F1)~此力可以分解沿路面向外的分力(F2)和垂直于路面的分力(F3);
车自身的重力(G)也可以分解为沿路面向内方向的分力(F4)以及垂直于路面的分力(F5)
而:F4=-F2故车在离心方向上受到大小相等而方向相反的两个力~在离心方向上处于平衡状态~
但是,如果路面是平的~是没有F4这个力的~,那么在离心方向上,车只受到F2这个向外的离心力,就会被甩出去~
为了防止车行驶在公路弯道部分由于速度过大而发生侧滑,常将弯道部分
受力分析如图所示,
竖直方向: FNcosθ=mg+Ffsinθ;
水平方向: FNsinθ+Ffcosθ=mv^2/r ,
又摩檫力: Ff=μFN,
可得v=根号[(sinθ+μcosθ)gr / (cosθ+μsinθ)]
(2)上式代入数据可得:v=14.6 m/s.
高速公路护栏网外多少米不许建房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十三条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某高速公路转弯处,弯道半径R=100m,汽车轮胎与路面间的动摩擦因数为U=0.8,路面要向
汽车做的是匀速圆周运动,其所受合力满足F=ma=mv^2/r=2000*1.5*1.5/100=45N
对车受力分析,它受到重力G,地面支持力N,与摩擦力f的作用,又因为地面与水平成37°,如图
则水平方向有Nsinθ=fcosθ
竖直方向有G=Ncosθ+fsinθ
又因为f=μN 上两式化为
f/μ*sinθ=fcosθ
mg=f/μcosθ+fsinθ
其中cosθ=0.8,sinθ=0.6
得f=1.25*10^4N
可以看我的这个回答
http://zhidaocommit.baidu.com/question/284421699.html?fr=qrl&cid=197&index=1
县级公路旁修房需离多远
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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